日前,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集多次饮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于一身的违法行为。
当日20时许,执勤民警在稷南大街林业局门前路段设卡开展违法整治,一辆电动车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停下欲掉头驶离,民警上前将其拦停。驾驶人曹某身上一股刺鼻酒味引起民警警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曹某曾于202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今年3月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被查已是第三次酒驾,且还存在无证驾驶。根据法律法规,民警给予曹某合并执行拘留2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李东兴